聚力重點任務,加快構建數據基礎制度體系
- 2023-01-11 點擊:2048
?當前,數據已經成為數字經濟時代的基礎性資源、重要生產力和關鍵生產要素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,數據基礎制度建設事關國家發展和安全大局,要統籌推進數據產權、流通交易、收益分配、安全治理,加快構建數據基礎制度體系。近日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印發《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“數據二十條”),系統性布局了數據基礎制度體系的“四梁八柱”,歷史性繪制了數據要素發展的長遠藍圖,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義。我們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,堅持問題導向,遵循發展規律,創新制度安排,聚焦“數據二十條”描繪的數據要素發展藍圖,久久為功、善作善成,扎實推進一批國際先進的高水平數據基礎制度。
?近年來,福建省福州市依托政務數據共享,通過自助終端設備整合多部門服務事項,實現24小時自助服務,打造“15分鐘便民服務圈”。圖為2022年10月24日,福州市一家企業工作人員對便民自助終端進行產品軟件測試。人民圖片 謝貴明/攝
?著力建立數據產權制度
?推動數據產權結構性分置,跳出所有權思維定式,聚焦數據在采集、收集、加工使用、交易、應用全過程中各參與方的權利,通過建立數據資源持有權、數據加工使用權、數據產品經營權“三權分置”,強化數據加工使用權,放活數據產品經營權,加快數據產權登記制度體系建設,為推動數據有序流轉、鼓勵數據開發利用、引導數據產品交易、釋放數據要素價值提供制度保障。推動公共數據確權授權,加大公共數據開放共享和開發利用,發揮公共數據在數據要素開發利用中的基礎性、引領性、示范性作用。推動個人數據確權授權,探索個人數據在個人信息保護法框架下合規使用的方法路徑,回應個人用戶和數據處理者的普遍關切。推動企業數據確權授權,保障企業投入的勞動和其他要素貢獻獲得合理回報,鼓勵企業“用數賦能”、“逐數興業”。
?著力建立數據流通和交易制度
在國內外數據交易相關探索和實踐基礎上,結合數據要素特點和場內、場外交易現狀,從規則、市場、生態、跨境等四個方面提出構建適應我國制度優勢的數據要素市場體系。聚焦當前數據交易市場建設現狀與問題,統籌構建數據交易場所,重點要完善功能定位、探索發展模式、優化運行機制,堅持場內集中交易與場外分散交易相結合,形成多層次、多元化的市場交易體系。培育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務生態,充分發揮數據商“燃料”和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“助燃劑”作用,培育一批活躍的數據要素市場主體。構建數據安全合規有序跨境流通機制,積極探索離岸數據流通和服務外包等新模式,探索在數據安全保護法框架下數據跨境流動的合規方式,助力我國企業“走出去”和境外數據“引進來”。
?著力建立數據收益分配制度
?健全數據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、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,以促進數據開發利用為出發點,肯定數據處理者的勞動價值創造,著重保護數據要素各參與方的投入產出收益,牢固樹立“勞動創造價值”的數據觀。更好發揮政府在數據要素收益分配中的調節作用,踐行發展為了人民、發展依靠人民、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,讓數據要素價值惠及更廣大人民群眾,實現數據之上多元的利益主體“各得其所”,促進收入分配更合理、更有序。同時,要扶持中小企業“用數賦能”,防止和依法規制資本挾持數據產生的無序擴張和市場壟斷等問題,助力實現“業者有其數、數者有其得”。
?著力建立數據要素治理制度
?創新政府數據治理機制,既要鼓勵企業在數據要素應用上的首創精神,又要建立有效的“數據沙箱”機制防范化解重大風險,著力避免“管死不放”和“放而不管”兩種極端,把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理念落實到具體工作中。壓實企業的數據治理責任,使其承擔的社會責任與擁有的權益相匹配,避免片面追求企業利益最大化的現象影響社會公共利益。針對數據要素涉及主體多、流通快、管理難等特征,鼓勵發揮數據要素領域行業協會作用,加快形成社會力量多方參與的協同治理體系,引導基層政府、市場、社會組織與民眾等數據相關主體,通過互動、協商、合作,實現對數據要素的共同治理,促進數據要素治理體制機制最優化。
?構建系統完備的數據要素制度體系并非一蹴而就,是一項長期、復雜的系統工程。要進一步解放思想,加強統籌推進,強化任務落實,創新政策支持,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行業在機制、路徑、模式探索等方面開展先行先試,積累實踐經驗。在此基礎上,穩步構建以“數據二十條”為綱領的“1+N”制度體系,進一步完善數據產權界定、數據市場體系建設等制度和政策,更好構建完善我國數據基礎制度體系,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、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堅實的體系化制度支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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